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龙岩市新一轮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方案(2024—2027年)》经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新一轮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提升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4〕18号),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提升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深化开展“一打造、两优化、三提升”重点工作,推动形成以国家级、省级园区为重要支撑,特色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产业平台发展体系,壮大“2+4”重点工业产业集群规模。
到2027年,力争新改扩建项目容积率、亩均税收、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不低于省定目标;质量效益实现“三百”,即创新平台累计突破10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累计突破100家,绿色低碳标杆单位累计突破100家;基本形成“1+2+N”全市园区发展体系,即1个千亿级园区领跑、2个500亿级支撑、N个百亿级齐头并进。
二、重点工作
(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1.深化产业招商强链。各工业(产业)园区重点围绕“2+4”重点工业产业,编制完善园区主导产业链图谱,精准策划实施一批建链、补链、强链项目。到2024年11月底,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园区主导产业链图谱编制。力争每年新签约工业项目200个,到2027年,力争入园进区制造业项目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引导企业加快入园。落实《龙岩市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探索建立企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园区外企业属地政府与园区在产值、财税、能耗、环境等指标利益方面共享,加快推动园区外企业入园进区集中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3.强化企业梯度培育。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实行专班“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园区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上下游配套关联企业。到2027年,力争培育形成产值超百亿元企业8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0家;每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4.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为契机,推广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培育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高端化方面:聚焦园区重点行业扶优汰劣,推动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长期服役老旧设备,引导更新替换一批先进设备。智能化方面: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项目),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绿色化方面: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引导企业实施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培育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到2027年,力争工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推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项目1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数据管理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5.推动链群集聚发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各园区大力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新罗区聚力发展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两个主导产业。永定区主攻新型建材、电子信息两个主导产业。上杭县集中力量发展金铜和新材料两个主导产业。武平县突出发展以新型显示为重点的信息产业。长汀县加快推动稀土新材料、纺织服装两个主导产业发展。连城县重点发展建筑新材料和地瓜制品两个主导产业。漳平市持续壮大钢铁机械制造、新材料两个主导产业。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推动创建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支持上杭新材料产业、长汀稀土产业争创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到2027年,力争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比均达到70%以上,累计打造3个以上国家级中小特色产业集群,新增2个以上以工业园区为主要承载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数据管理局
(二)优化园区规划管理
6.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一县一开发区”原则,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在符合依法、合理、集约用地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按照“一区多园”管理模式,整合优化现有园区。探索开展园区星级评价,提升园区管理效能。力争到2027年底前,全市50%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整合托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
7.提升园区规划水平。立足区域优势、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适时科学修编“一区多园”总体发展规划,及时开展规划环评。统筹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发展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打造形成主体园区主导产业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托管(协作)园区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的“一区多园”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
8.创新开发运营模式。探索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新模式,推动培育形成国企示范先行,协会、民企等多方市场主体参与的园区投资建设主体架构。鼓励实行“园区管委会+专业公司”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引入专业园区运营商等第三方主体合作开展园区管理运营、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等。力争到2027年,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引培1家以上园区开发建设、管理运营、对外招商等方面的专业公司。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国资委
(三)优化基础配套支撑
9.健全公共基础配套。综合考虑园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道路交通、商务办公、中试基地、就业及培训等基础配套设施体系,滚动策划实施一批园区重点项目。推动园区重点项目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分类管理、按月跟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到2027年,现有园区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园区内企业基本需求,新拓展园区具备承载项目落地要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住建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卫健委、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
10.推动智慧园区建设。加快园区5G通信网络、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建成覆盖重点产业聚集区的“双千兆”高速网络。打造集园区安防、管网设备能源重点区域监控、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加快建设一批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到2027年,工业(产业)园区5G基站密度达到8个/平方公里以上,累计建成1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建成园区智慧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工信局
(四)提升资源集约水平
11.推进土地供应“标准化”。探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要根据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指标合理设置“2+X”控制性指标体系,强化区域统一评估、控制指标构建、标准出让、审批服务优化、标准建设、验收复核等六个阶段全流程管理。到2027年,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逐步扩大到“一区多园”管理的园区。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税务局、科技局、住建局、林业局
12.推进土地利用“高效化”。落实龙岩市低效工业用地调查评价方案,逐步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职责,强化清理调查、方案制定、推动盘活流程管理,实现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到2024年12月底,各地要摸清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底数,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台账。适时出台化工园区项目准入指导意见,推动化工园区集约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住建局、工信局
13.推进土地处置“清单化”。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逐宗摸清情况,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加快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4.推进园区发展“低碳化”。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加快编制园区节能降碳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打造创建一批美丽园区、绿色园区等。鼓励园区积极创建节水园区、节水企业。以上杭工业园区为重点,探索打造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创新探索“链式降碳”“集群降碳”模式。到2024年11月底,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节能降碳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五)提升科技创新实力
15.激发企业创新主体动力。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方阵。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持续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力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保持逐年增长。到2027年,力争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50家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16.增强科创平台载体活力。推动“2+4”工业产业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推进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科技等四大产业研究院建设。支持依托多元化创新平台,共同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到2027年,力争新增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2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17.锻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极谋划产业重大科技事项。实施一批STS院省合作计划龙岩子专项,推动龙岩厦大产教融合研究院等产学研平台与企业合作对接。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持续推进龙岩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力争每年推动5个以上项目获STS立项,3个以上科技成果实现转化,新增1个省级产业领军团队。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六)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18.推进政务服务创新。“以办事不出园区”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高频公共服务进园区,探索“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园区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整合具有规划设计审查职能的部门力量,建立靠前服务、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等改革工作机制。以龙岩高新区为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一站式服务”经验。创新引入人才、法律、金融等第三方生产性服务业机构。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人社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数据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19.加快服务平台完善。完善惠企政策平台,加快龙岩市惠企政策平台(二期)建设,拓展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功能,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推动“免申即享”政策比例提高;动态监管惠企政策申报,督促推动资金及时兑现,实现平台智慧决策分析。拓展“数据最多采一次”、RPA数字机器人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园区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围绕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政策,加强园区(企业)向上政策的策划申报,接续备足可梯度推进的成熟项目。用活技改贷,推动园区基础项目、产业项目积极申列省级技改重点项目库。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方加大对园区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龙岩金融监管分局、人行龙岩市分行
三、保障措施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合力推动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中。市工信局要牵头做好市级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指导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