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3-0300-2019-0002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 文 号 | 龙工信企〔2019〕22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19-09-18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9年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龙岩市现代物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龙政综〔2017〕53号)和《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龙政综〔2019〕21号),现将2019年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在龙岩市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二、申报程序
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通过惠企窗口申报,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及厦龙山海协作区的项目由所在地工信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财政局推荐申报。市属企业的项目直接报送市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1个工作日转交市工信局办理。
三、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项目的名称应与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名称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29日前提交市工信局企业和生产服务业科。
四、其他事项
1.对要求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明确贴息、补助或奖励金额。项目的真实性由申报企业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
2.市工信局将按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各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化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4.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现代物流项目申报指南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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