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3-3000-2026-00021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龙工信信息〔2026〕4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30
标 题: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10:18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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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25号)、《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闽工信函信息〔2025〕346号),以及省工信厅推进落实数智赋能工业制造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数字化转型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大规模、深层次、高水平普及应用,现就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主体

  聚焦“新新有机”等重点制造业产业集群数智化转型发展需求,鼓励园区管理机构、重点行业龙头工业企业、细分领域专业数字化服务商、高等高职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数字化转型服务实体机构或实体机构联合体,优先支持脱胎于大型工业企业、具有工业基因、熟悉行业机理的实体机构依托现有各类服务载体建设促进中心,汇聚政产学研用金等相关资源,创新运营模式和合作机制,促进数字化资源开放共享,打造供需高效互动、资源精准对接的数字化转型生态。

  二、培育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实体依托、有序培育的工作原则,探索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到2028年,创建3家以上深耕行业、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门槛和成本,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普及推广。

  三、建设内容

  各促进中心应明确服务的主要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对照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指引》(附件1),聚焦资源整合、生态营造、专业服务的功能定位,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评估咨询、方案开发、项目实施、供需对接、设施联通、数据共享、人才培训、政策宣贯等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面向行业积累数据集、模型库等,促进行业知识经验沉淀、转化与复用。

  四、政策支持

  对列入市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资源库的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将加强资源导入,支持促进中心开展本地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供需对接和改造实施,沉淀数字化转型资源和成果。对建设和推广成效明显的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将加强常态化工作协同、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并支持申报国家、省、市有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运营奖补资金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动态培养机制

  市工信局将常态化开展市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申报受理、资格审核、入库培育工作,促进中心建设主体根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申报表》(附件2)向市工信局提交入库申请;对符合国家创建指引、适配本地产业需求的服务主体纳入培育库重点扶持,动态吸纳优质服务资源,持续充实全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力量。

  (二)规范日常运营服务

  各培育入库主体要严格恪守合规经营、诚信服务原则,规范服务流程、严控服务质量,严守企业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严禁依托培育资质开展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捆绑服务等不良经营行为,坚守公共服务赋能初心,切实为本地制造业企业转型提供优质、合规、务实的服务支撑。

  (三)强化行业协同联动

  各培育主体要立足自身定位,聚焦优势领域深耕细作,开展错位服务、协同服务,杜绝同质化无序竞争。主动加强横向交流协作、纵向对接联动,共建共享服务资源、案例经验、技术成果,合力破解本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难题,协同完善全市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

  (四)做好常态化工作衔接

  各培育主体要主动对接市、县工信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各类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政策宣贯、企业赋能活动,按时报送服务台账、工作进展、服务成效、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主动配合业务指导、工作调研,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附件: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指引

  2.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申报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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