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14-1706-2026-00030 主题分类 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龙人社〔2026〕156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30
标 题: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届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五届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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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闽人发〔2011〕68号)《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单位关于印发龙岩市支持“人才飞地”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岩委人才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在我市上市企业、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省级工业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飞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申请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一)主持管理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且研发技术创新产品(项目)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100万元以上者;科技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的高新技术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

  (二)完成省级重点研究课题、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省级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设计者。

  (三)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个人排名前5);或者取得2项有效授权发明专利(限前5名);或者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1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标准、或2项以上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或实验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或者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技术创新并实现成果转化的。

  (四)企业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或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五)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技艺、才能,取得突出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前三名),其技艺、才能被省内同行所公认的特殊人才。

  (六)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七)获得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

  (八)获得市劳动模范以上表彰的。

  (九)获得非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十)其他符合社会化各系列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

  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可以申请参加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二)单位公示推荐。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评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县级单位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人社局将材料统一汇总,开具委托评审函,报送市人社局。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提交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送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必须在用人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推荐,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全面、规范,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 

  (四)评委会评审。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托相应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委会将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作为评审的重点,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评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网上公示。经评审,拟通过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六)确认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中级职称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申报对象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县(市、区)属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15份,(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简明表的备注栏中应注明以何条款申报;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四)《呈报特殊人才中级职称人员情况表》(附件1,加盖单位及委托单位公章)1份;

  (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附相应证件复印件1份);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来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提供);

  (八)任职资格证明、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九)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奖项证书和其它佐证材料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特殊人才中级职称材料清单》(附件2)1份,贴在材料袋上。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从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ongyan.gov.cn/)上下载。以上材料除《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原件。  

  四、其它要求

  (一)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没有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予使用。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对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违反原则,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结果及取得的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四)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单位在2026年7月13日至7月31日向市人社局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受理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龙岩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

  联系电话:0597-2529121

  附件:1.呈报特殊人才中级职称人员情况表

     2.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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