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02-1001-2018-00022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龙发改价管〔2018〕3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18-06-25 |
标 题: |
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起租价的通知 |
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起租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0:11来源:市物价局价管科
各出租车经营单位:
根据《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龙发改价〔2014〕价141号)规定,鉴于我省车用92号汽油(原车用93号汽油)油价从2018年4月26日起维持在7.00元/升及以上、8.00元/升以下,经研究决定,现将龙岩中心城市客运出租车起租价由2公里7元调整为2公里8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费。车公里租价、停车和低速等候费、返空费、夜间(23:00-次日5:00)加成费继续按原标准收取。
本通知自2018年6月26日起执行。2018年6月26日至30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起租价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2018年7月1日起,所有客运出租车起租价按新标准执行。
龙岩市物价局 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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