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5-3100-2026-00009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审计局 | 文 号 | 岩审(委)办经责通〔2026〕4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4-29 | ||
| 标 题: | 关于开展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许赐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7日起,对许赐江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许赐江同志及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官尔洋担任,成员包括邱德忠(主审)、冯信斌、华美玲、陈烨嫔。
附件:审计公示
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审计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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