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5-3100-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审计局 | 文 号 | 岩审(委)办经责通〔2026〕5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5-15 | ||
| 标 题: | 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审计局关于开展上杭县审计局原局长曹永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上杭县审计局并曹永忻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25日起,对你单位原局长曹永忻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上杭县审计局并曹永忻同志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范玮雯担任,副组长由郑启仁担任,成员包括郑启仁(主审)、钟菊兰、林珍娣。
附件:审计公示
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审计局
2026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