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5-3100-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审计局 | 文 号 | 龙审投中通〔2026〕6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6-01 | ||
| 标 题: | 龙岩市审计局关于龙津湖片区改造住房保障服务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 ||
龙岩市莲花湖实业有限公司、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汇金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6月5日起,对你们组织实施的龙津湖片区改造住房保障服务项目开展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土地房屋征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长由郑阿萍担任,成员包括罗岚(主审)、廖鹤昌、张嘉程、陈萍、傅玮婵、罗洁。
附件:审计公示
龙岩市审计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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