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市政府办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以通报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三是落实责任,加强考核。适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确保信息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应用,提高其在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占比和权重,凸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1~9月,我市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39101条,其中:主动公开16596条,占42.5%;依申请公开7199条,占18.4%;不予公开15306条,占39.1%。主动公开的16596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6649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9947条。前三季度,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答复234件,全部按时答复。今年我市共提供服务类信息3536条,现场接待109417人次,网上咨询526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30603人次,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3411106人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的职责与义务。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档案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867条。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充分利用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与答疑解惑。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发布了关于打击盗窃犯罪奖励内容及标准、新生儿户口申报、摩托车带牌销售、让少年儿童远离性侵害、已死亡机动车驾驶人生前道路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的权威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地提高公众对相关政府的理解。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网上舆论的引导工作,为更好地做好舆情收集及处置工作,先后制定了《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公安舆情动态》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挥网络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强化网络突发事件处置,基本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通过“网上办事”,实现“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在线办事模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及服务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不断加强公报的发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基层群众通过政府公报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其它形式的公开。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各级政府部门、乡镇、村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对审批事项内容、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开。所有审批事项、事项表格、法律法规等全部公开。目前全市已有387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做到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渠道等8公开。截止2014年11月30日,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02605余条,表格下载2133多项,公开《办理规程》4181项,重印《办理规程》66718份,取消兜底条款520项。审批过程公开方面,系统自动生成“查询号”,用户可用“查询号”查询事项办理情况实时状态。审批结果可通过审批系统平台予以公开。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通过“中国龙岩”门户网的“行政权力公开”栏目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名称、类别、法定依据、裁量规划、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等。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的姓名;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10月31日前,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格式为预决算说明和预决算报表,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决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和任务;预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开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政府性资金支出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深化预算执法审计。通过依法依规公开审计信息,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产业集中区,以及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促进政府公开财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促进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二是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对外公开。选择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根据《龙岩市本级公告审计结果办法(试行)》审批后进行公告,并通过网上进行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2014年以来,发布征地告知书76宗,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宗,政府征地转发批文32份。行政审批3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公示19条,土地证注销公告11条),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26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3条,矿业权出让信息3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龙岩农业信息网设立土地流转专栏,各县(市、区)分别在政府网站、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布农村土地租赁、转让、招商推荐、流转信息登记以及市(县、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做法、措施、经验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200多条。
3.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方面。认真做好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告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执行30天公示意见征求期限,并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群众的合理意见及时修改和调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保充分尊重公众发表的意见、论证听证的权利;二是在市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不仅通过在被征收范围内现场张贴、发放到户等形式进行公示,还通过市住建局、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把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征收补偿政策、激励措施、补偿评估结果、享受政府补贴特殊人员名单等公布于众,减少群众对征收补偿政策的猜疑,推行“阳光操作”、“和谐征迁”,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更好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上“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同时还利用“闽西日报”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上也对我市保障房建设情况进行公开,并要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有关要求,在“龙岩政府采购网”公开,并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龙岩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有: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信息,采购前需进行理由公示的采购项目以及征求意见公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查阅及相关资料下载等。
6.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依托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今年,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专栏,提供信息发布、更新、查询等功能,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以项目为核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动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和BT项目等信息。截至10月底,共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15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公开各项招生考试及考生报名等有关情况,积极做好招生和考试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开招生考试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各项考试考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信访工作,完善各项招考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做到招考过程全公开。同时,主动公开2013年度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不断探索完善、改革科技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科技项目、科研经费评价、监督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与市财政局、经贸委联合发文下达2013年第二批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与市财政局联系发文下达2014年龙岩市第一批创新资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纠纷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社会流传的不实信息。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通过LED显示屏、公开栏进行公开。市卫生局通过门户网站、龙岩电视台、新浪官方微博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实时报道卫生工作动态,主动公示公开“一书两证”、规划变更项目以及规划编制成果,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4年11月,卫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内容点击量达1482余次,网友咨询留言互动达100多次,卫生门户网站成为了卫生部门与广大网友交流沟通的桥梁,提升了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加大对就业形势的研判,及时公布就业分析情况,指导企业用工。落实各类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门户网站开辟就业专栏,对外公布就业援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筛选企业招聘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广电网络平台多渠道发布,积极搭建供求对接平台。
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信息公开。在社会保障大楼一层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各项社会保险的办公地点、服务时间、工作职能、岗位设置、社保待遇申领流程及咨询电话,并在二楼办公场所内增设工伤认定申报程序和保险关系业务办事流程,使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公开透明。定期举办社保宣讲会,向参保企业发放社会保险宣传海报和宣传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参保缴费举例说明、参保的好处、社保转移知识,多举措、多渠道保障广大群众对社保信息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增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112条。其中,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79条。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市安监局在门户网站“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置及督办等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调度制度,坚持事故月统计、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渔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3.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为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主动公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人员任职及薪酬水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逐步公开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权益维护、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等。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龙岩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规定。及时公开全国、全省范围内的质量公告、查处问题产品情况等,时刻关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成果,根据食品药械监管工作进展,及时公布整顿规范行动最新进展和取得成果,争取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4年,共发布监管动态182篇。
5.信用信息公开。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因信用信息属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目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使用对象主要为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时,金融机构可向数据库报送和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但需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国家机关按规定可依法查询,企业和个人需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时可到人民银行申请查询,今年9月27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个人可在互联网上经注册验证后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