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政办函〔2015〕5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要求,汇总龙岩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龙岩”(网址:http://www.longyan.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龙岩”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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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4年,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要求,及时下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2014〕81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在实施过程中,突出检查、督促和指导,注重阶段性通报和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356个,全年访问量422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万条。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9件,均依法依规答复。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全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加强工作基础建设
1.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逐步形成了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界定公开范围,同时从形式、制度、工作机构等进一步明确,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为确保年初工作安排落到实处,依据年初的工作布署,采取年底通报和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短信通知促进工作落实的方式,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加强公开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努力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比如医疗卫生领域方面,我市通过门户网站、龙岩电视台、新浪官方微博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实时报道卫生工作动态,主动公示公开“一书两证”,规划变更项目以及规划编制成果,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
3.规范公开行为。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完善公文处理相关流程,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管理制度、网站信息公开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从源头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对审批事项内容、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进行公开。所有审批事项、事项表格、法律法规等全部公开。目前全市已有387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做到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渠道等8公开。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28991条,表格下载2581项,公开《办理规程》4112项,重印《办理规程》68548份,取消兜底条款663项。审批过程公开方面,系统自动生成“查询号”,用户可用“查询号”查询事项办理情况实时状态。审批结果可通过审批系统平台予以公开。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通过“中国龙岩”门户网的“行政权力公开”栏目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名称、类别、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等。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的姓名;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10月31日前,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格式为预决算说明和预决算报表,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决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和任务、预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开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政府性资金支出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深化预算执法审计。通过依法依规公开审计信息,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产业集中区,以及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促进政府公开财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二是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对外公开。选择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根据《龙岩市本级公告审计结果办法(试行)》审批后进行公告,并通过网上进行公开。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2014年以来,发布征地告知书82宗,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2宗,政府征地转发批文32份。行政审批3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公示19条,土地证注销公告11条),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26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3条,矿业权出让信息3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龙岩农业信息网设立土地流转专栏,各县(市、区)分别在政府网站、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布农村土地租赁、转让、招商推荐、流转信息登记以及我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做法、措施、经验等包经营权流转信息200多条。
(3)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告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执行30天公示征求意见期限,并根据被征收范围内群众的合理意见及时修改和调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保充分尊重公众发表的意见、论证听证的权利;二是在市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后,不仅通过在被征收范围内现场张贴、发放到户等形式进行公示,还通过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把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征收补偿政策、激励措施、补偿评估结果、享受政府补贴特殊人员名单等公布于众,减少群众对征收补偿政策的猜疑,推行“阳光操作”“和谐征迁”,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更好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上“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同时还利用“闽西日报”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上也对我市保障房建设情况进行公开,并要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有关要求,在“龙岩政府采购网”公开,并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龙岩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有: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信息,采购前需进行理由公示的采购项目以及征求意见公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查阅及相关资料下载等。
(6)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发改委依托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今年,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共享专栏,提供信息发布、更新、查询等功能,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以项目为核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动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和BT项目等信息。截至12月底,共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23条。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公开各项招生考试及考生报名等有关情况,积极做好招生和考试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开招生考试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各项考试考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和信访工作,完善各项招考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做到招考过程全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
(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市科技局不断探索完善、改革科技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科技项目、科研经费评价和监督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与市财政局、经贸委联合发文下达2013年第二批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与市财政局联系发文下达2014年龙岩市第一批创新资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纠纷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澄清社会流传的不实信息。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通过LED显示屏、公开栏进行公开。截至2014年12月底,卫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内容点击量达2277余次,网友咨询留言互动达100多次,卫生门户网站成为了卫生部门与广大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提升了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加大对就业形势的研判,及时公布就业分析情况,指导企业用工。落实各类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门户网站开辟就业专栏,对外公布就业援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执行情况。收集、整理、筛选企业招聘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广电网络平台多渠道发布,积极搭建供求对接平台。
(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信息公开。在市社会保障大楼一层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各项社会保险的办公地点、服务时间、工作职能、岗位设置、社保待遇申领流程及咨询电话,并在二楼办公场所内增设工伤认定申报程序和保险关系业务办事流程,使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公开透明。定期举办社保宣讲会,向参保企业发放社会保险宣传海报和宣传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参保缴费举例说明、参保的好处、社保转移知识,多举措、多渠道保障广大群众对社保信息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增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124条。其中,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80条。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市安监局在门户网站“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全面公开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置及督办等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调度制度,坚持事故月统计、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与渔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3)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主动公开了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人员任职及薪酬水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逐步公开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权益维护、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等。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龙岩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规章制度。及时公开全国、全省范围内的质量公告、查处问题产品情况等,时刻关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成果,根据食品药械监管工作进展,及时公布整顿规范行动最新进展和取得成果,争取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4年,共发布监管动态186篇。
(5)信用信息公开。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因信用信息属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目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使用对象主要为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时,金融机构可向数据库报送和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但需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国家机关按规定可依法查询,企业和个人需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时可到人民银行申请查询,今年9月27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个人可在互联网上经注册验证后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52402条,其中:主动公开21948条,占42 %;依申请公开9279条,占17.7%;不予公开21175条,占40.3%。
主动公开的21948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8728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3220条。全市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782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2348条,占10.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44条,占16.6%;规划计划类信息2362条,占10.8%;行政许可类信息1826条,占8.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422条,占1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89条,占4.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56条,占5.7%;科教文卫类信息1807条,占8.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580条,占 11.8%;其它类信息2714条,占12.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网页)共计356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全市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1948余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421.8万人次。其中,“中国龙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15.2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权威性和标准文本作用,不断加强政府公报的发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基层群众通过政府公报获取政府信息。市政府办每月出版1期政府公报,重点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2014年,共出版12期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82条。
3.公共查阅场所。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市、县两级档案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440条;市、县两级图书馆累计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440条。
4.其他形式。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级政府部门、乡镇、村通过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9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82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227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192件,占62.2%;网上申请100件,占32.3%;电子邮件申请3件,占1%;信函申请14件,占4.5%。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全市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9 件。其中:“同意公开”的263件,占85.1%;“同意部分公开”的7件,占2.3%;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39件,占12.6%。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因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龙岩市各级各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龙岩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的探索,龙其是要加大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法规政策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2.工作重视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3.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各级各部门普遍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工作机构不健全。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编制没有落实,且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没有做好衔接工作,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加强县(市、区)政府信息和对公众关注的国土资源、环保、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等开展相关政策解读,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完善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健全网络体系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3.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各单位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保密审查,规范公开流程,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社会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培训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6.加强指导监督。推动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
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1948 | 178291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1948 | 137192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82 | 3194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09 | 180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92 | 905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00 | 59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7 | 305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09 | 180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63 | 1456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7 | 99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48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9 | 97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未收费 | 未收费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