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汇总龙岩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龙岩”(网址:http://xxgk.longyan.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龙岩”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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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龙岩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有关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9年以来,我市共发布政策解读467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推进发布常态化,提升政府公信力。市政府新闻办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常态化,全年按计划举办“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二十条措施”“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情况”““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情况”“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市情况”等新闻发布会31场。二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已覆盖主要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三是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形势下新闻发布工作,加大新闻发布选题策划和重点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新闻发布,确定全年新闻发布计划,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常态化。2019年初,下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全市新闻发布会选题的通知》,从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征集新闻发布选题30多个,并及时与报送单位就发布的主题、内容、发布人、时机等进行沟通,对所报送的选题进行认真筛选,择优选用。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图表、图像、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立体化、多方位解读。制定定期走访企业制度,向企业宣传解读最新国家、省、市扶持政策。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市级问题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龙岩”政府网举办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再上新台阶”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栏目,举办“三服务”系列活动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4.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019年,我市主动公开财政预结算194 条、重大建设项目336 条、住房保障 190条、 国有土地出让 65条、国有产权交易 351条、工程建设招投标84 条、 脱贫攻坚 247条、 社会救助和福利 748条、教育信息 449条、医疗卫生254 条、环境保护 1439条、灾害事故救援258 条、公共文化体育327 条、回应社会关切70 条。
5.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进一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2019年,我市共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项目102个。其中,审批类项目40个、核准类项目37个、备案类项目25个;公开建设项目施工竣工信息69条。
6.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与各县(市、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立案查处商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2起(成品油经营企业1起、汽车销售企业1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起,已结案2起,罚没款10000元,实现汽车销售领域案件“零”的突破。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商务局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36次,检查企业36家,公示36次;市财政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列入检查的58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对全市50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公示检查发现的问题资金,共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42户,涉及问题资金1206.66万元,收缴财政问题资金205.46万元。
7.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项目落地攻坚战役方面,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信息公开,制定《龙岩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并定期在闽西日报、e龙岩等市内主要媒体平台,通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扶贫攻坚战役方面,在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e龙岩等开设专栏,将扶贫有关政策、资金使用及项目安排等情况及时上网公示。2019年,共公开扶贫信息30条,累计公开资金28436.1378万元。环保攻坚战役方面,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及时公布《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规划评价促进指导意见等情况,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
8.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减权放权。下放涉及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14个事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取消锅炉能效作业、压力管道巡检维护等10项作业人员证书,市林业局取消争议林地情况证明等5项事项,市人社局清理取消61项证明材料,卫健委精简审批证明材料19份,进一步减轻办事群众负担。二是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取消审批服务事项14项、合并16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下放审批权限5项,保留事项涉及16个市直部门62个事项、技术审查事项3项、中介服务事项32项,同时还公布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向申请人收取其他材料。三是简化审批事项和环节。梳理公布环评、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11项事项豁免清单。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审查、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等1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压缩审批时限。公布8类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房建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和小型工程和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全部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84个、65个和45个工作日内,公路水运、水利工程全部审批时限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用水、用气、用电、广电网络的报装接入原则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五是实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的运行模式。其中房建工程需提供申报材料比改革前减少46份;市政工程需提供申报材料比改革前减少45份;公路工程需提供申报材料比改革前减少38份;水利工程需提供申报材料比改革前减少90份。
9.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资金分配信息公开。围绕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把市级分配下达的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作为公示公告的重要内容,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文件26份;通过借助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APP、微信小程序,主动公开23项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扶贫、惠民资金分配发放到人到户情况和相关的政策法规。2019年,共公开全市发放资金近6.9亿元,惠及户(人)数达66.71万,提供查询访问量293万人次,居全省首位。二是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对义务教育工作、招生政策、教育督导、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免疫规划等信息进行公开。2019年共公开教育信息 449条、医疗卫生信息254 条。
10.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9年1月,通过了《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龙岩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9家预算部门在龙岩市预决算公开平台统一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时间均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二是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市财政局于2019年8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除涉密单位外,共有100家单位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是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分别于2019年4月、8月对《龙岩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批准省提前下达部分市本级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的议案》《龙岩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批准2019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的议案》进行公开说明。2019年市本级债务限额387.18亿元,新增债务限额61.36亿元。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2019年,共发布采购公告信息5056条,中标结果公告5313条,合同公告3351条,采购金额26.41亿元,作出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15件,公开15件,监督检查处理决定1件,公开1件,行政处罚4件,公开4件。
11.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电子版在龙岩市门户网站和e龙岩设置专栏,纸质版免费赠阅本地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实体政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12.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集成服务“一窗办”。通过调整优化窗口设置、流程配置,完成分类“一窗受理”改革,分类“一窗通办”事项达82%,超过省下达的70%的目标。二是创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新举措。在全省率先施行“交房即交证”便民利企创新服务新举措。今年6月,该经验做法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转发推广。三是优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大力实行告知承诺、预约代办、绿色通道、上门服务、邮政或快递送达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1-12月,全市累计办件1172.64万件,当日办结率99.06%、窗口授权率99.63%、对外承诺提速率72.12 %,分别比省定要求高39.06%、14.63%、22.12%。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今年以来全市电子证照生成41.46万本。四是推动惠企政策“一口受理、一窗通办”。率先在设区市建成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实现了惠企政策“一站式变现”。企业申办事项平均减少申报材料2至3份,压缩审查时间40%,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1-12月,全市惠企办件受理数2479件,涉及资金2.64亿元,已兑现资金2.37亿元。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的创新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秘书长郑新聪的肯定批示。五是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其中“马上办”事项753个、“网上办”事项1381个、“就近办”事项150个、“一次办”事项1156个,并对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快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办”功能应用。率先在全国、全省推出多项功能应用,率先在全省发出第一张第三代社保卡,先后获得国家人社部等部门5大应用试点,先后亮相全国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展和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并在全国社保卡建设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经验做法得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43646条,其中:主动公开16712条,占38 .3%;依申请公开7925条,占18.2%;不予公开19009条,占43.5 %。主动公开的16712条政府信息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5675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11037条。全市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29235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889条,占5.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01条,占9.6%;规划计划类信息1107条,占6.6%;行政许可类信息1055条,占6.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61条,占5.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05条,占7.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215条,占7.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55条,占12.3%;科教文体卫类信息1067条,占6.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76条,占8.8%;其它类信息4181条,占25%。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6件,历年累计3744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344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152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当面申91件,占18.3%;网络申请232件,占46.8%;信函、传真申请173件,占34.9%。
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2019年,全市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21件,占24.4%;“同意公开”的242件,占48.8%;“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占2%;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28件,占5.6%;以 “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等其他形式答复的95件,占19.2%。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督促并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严格要求所有公开单位公文处理单增设信息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共计307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充分发挥“e龙岩”平台宣传载体作用,“群众随手拍”“政企直通车”等功能。群众、企业可随时随地在线反映个人或公共利益诉求,群众诉求图文并茂,处置过程全程可视,结果即时在线评价,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实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2019年绩效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提升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学习新修订《条例》,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利用微信群、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的交流和指导。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包含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政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性、主动公开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性及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等九个部分。定期抽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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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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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
规章 |
8 |
8 |
8 |
|
|
规范性文件 |
1975 |
1975 |
1975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8376 |
399306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000 |
581101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2041 |
|
26371 |
|
|
行政强制 |
1288 |
|
15871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4325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03.00 |
524519243.5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2 |
10 |
3 |
0 |
2 |
19 |
496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9 |
2 |
0 |
0 |
2 |
15 |
35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4 |
0 |
0 |
0 |
3 |
11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2 |
0 |
0 |
0 |
0 |
6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4 |
2 |
1 |
0 |
0 |
1 |
78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2 |
0 |
0 |
0 |
5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七)总计 |
462 |
10 |
3 |
0 |
2 |
19 |
496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新实施的《条例》理解不够透彻,公开方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加强。
2.部分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界定不够精准,答复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3.一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学习领会新《条例》精神,提高领导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严做实。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e龙岩”平台、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更好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所以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