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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06 09: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总结龙岩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信息科联系。

  联系方式:

  地  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  编:364000

  电  话:0597—2366286

  传  真:0597—23665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岩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国务院和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强化《条例》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多种载体,围绕“十四五”规划、市场监管信息、财政信息、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29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其他文件13206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专题发布,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044条、常务会议信息21条、民生实事信息77条,规划专题信息206条、两会信息138条、人大建议40条、政协提案38件、意见征集59件、新闻发布会22期,全年发布政策解读58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13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对跨部门信息事先充分沟通,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一致。完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登记,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公开要素清理和完善,定期审查政府信息,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内容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推进数据共享。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汇聚数据14亿条,开发了661个数据调用接口,为40余个应用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服务,累计共享调用数据27亿条次。各部门按照省公布的开放目录,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完成面向公众和企业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录入。二是优化便民利企。无缝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一站式”提供。落实“马上就办”的要求,依托省便民服务事项综合管理系统开展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梳理更新事项清单,并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和在线缴费功能服务。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为100%。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事项1887项,“最多跑一趟”事项114项,实现一网通办事项1887项、跨省通办事项97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34项;全市便民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863项。三是改善用户体验。推进智能应用,通过用户行为分析技术实现“智能推送”;完成智能问答知识库优化;实现全网支持IPV6;贯彻“搜索即服务”的理念,优化智能搜索系统,实现搜索结果可视化、场景化;拓展传播渠道,在实现“一网多端”的基础上,增加转载分享、内容聚合等新技术、多终端界面智能自适应技术、动态加载技术,实现网站从“人找信息”向“信息找人”转变。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及时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参训人员涵盖市级部门、县(市、区)及重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业务工作负责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660

739  

33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6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2237

行政强制

1384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803.1861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7

6

0

0

0

0

3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9

3

0

0

0

0

1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5

0

0

0

0

0

35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3

0

0

0

0

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307

6

0

0

0

0

3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1

0

1

0

2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的结果导向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线下政策宣传活动、政务公开宣传点偏少。

  2023年,龙岩市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点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督促各单位落细落实专人负责和巡网读网制度,及时更新发布栏目信息,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运用微信、QQ平台建立日常运维、安全监测,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技术交流和实时指导。加大《龙岩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的执行力度,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关口,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综合监管。大力推进低散弱账号关闭注销工作,积极做强核心账号,进一步提升传播质量。三是加大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常态化开展线下政策吹风、政策解读、意见征求等活动,扩大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开拓更多政务公开宣传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2年全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