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位置
龙岩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3-04 03: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总结龙岩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与信息科联系。

  联系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364000

  电话:0597—2366286

  传真:0597—23665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岩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和“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工作思路,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岩篇章。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44条。一是积极围绕重点热点。全面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市场规划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二是优化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音频解读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呈现政策文件核心条款内容,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落实力。全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共13件,解读30份,解读率达到231%。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将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从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移出,定期梳理核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数据,确保数据与省文件库数据一致。四是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加强12345热线座席业务能力提升,完善12345热线咨询问答知识库,汇聚梳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部门领导专题接线活动,提升政策咨询即时解答专业化水平。推动12345热线与政府网站平台的互联互通,更好满足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9件(含上年结转2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与发布流程,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慎公开相关信息,强化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按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每季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挖掘网站数据库信息资源,优化功能准确度和实用性,调整会议日历、领导日历等数据应用服务显示时间。基于新闻资讯、政策文件、政务服务、开放数据、互动交流、搜索、用户访问等不同类型信息资源,积极挖掘其潜在价值,为用户提供有用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整合政策订阅、优惠申报、政策咨询问答等政策文件相关资源,为用户提供政策文件精准分类、精准推送、精准订阅、关联办事服务等一站式政策服务。围绕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等主题领域,以优化用户体验为导向,向用户提供一揽子与办事有关的逻辑关系、概念解析、政策解读、数据查询、常见问题、标准规范等资源,让用户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实现不同类型资源的优化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持续做好“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内容保障更新工作,新开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龙岩两会专题”等专栏。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继续做好“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惠企纾困政策汇总”“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根据国务院、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抓住要点,提早部署,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扎实开展“回头看”,根据2023年度第三方评估结果,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并督促整改。三是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照考核办法,强化实绩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规范性文件

272

340

24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9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108

行政强制

58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95.8029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8

4

0

0

0

5

4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3

1

0

0

0

0

2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0

0

0

0

0

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1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1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1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0

2

0

0

0

1

1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1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45

3

0

0

0

5

4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1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

0

1

12

2

0

0

0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过程的留痕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规范,未标注文件公开属性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过程的留痕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电脑检索截图等多样化形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证据保存、归纳整理工作;二是认真梳理排查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属性,对部分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文件,及时下架撤回,确保文件公开规范合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市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4年度全市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