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文明办、疾控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控烟干预工作方案和2019年福建省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方案的通知》(闽卫规划函〔2019〕472号)、《“健康龙岩2030”行动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控烟履约工作,加大控烟干预工作力度,开展全市控烟工作。现将《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实施。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与体制改革科联系人:钟馗林
联系电话:3295351 手机:15960889104 联系邮箱:wjgx3295351@163.com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2019年9月18日
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控烟工作部署,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控烟干预工作,根据无烟环境建设、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控烟宣传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MPOWER系列政策中有效的控烟策略内容。现针对我市控烟形势,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创建,全面加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活动,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宣传,从而达到减低人群吸烟率,扎实推动落实“健康龙岩2030”的规划目标。
一、项目目标
(一)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推动无烟政府机关创建,
加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
(二)深入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戒烟服务管理平台,规范戒烟服务体系,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三)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相关知
识宣传,提高全市居民烟草危害认知水平。
二、项目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
三、项目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无烟政府机关建设。
全面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控烟干预工作方案和2019年福建省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方案的通知》(闽卫规划函〔2019〕472号)要求,推动无烟政府机关创建,开展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各类行业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全市推进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建设。各县(市、区)每年对辖区开展无烟政府机关建设进行评估(创建标准见附件1)。
2. 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
全市持续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工作,每年对辖区开展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市卫健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设及卫生计生机构进行暗访。
(二)深入开展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
全市医院认真开展简短戒烟干预(简短戒烟干预方法见附2)。继续在龙岩市第一、第二、第三医院、中医院等单位开展戒烟门诊服务(戒烟门诊标准见附3),配备专门诊室、诊疗设备、药品储备等硬件设施和有提供戒烟服务能力的专职医务人员。
(三)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轮。制作控烟宣传资料,辖区范围内发放,种类不少于3种,发放覆盖不少于2000人。开展控烟巡展、巡讲活动,活动覆盖不少于200人次。
四、组织实施
(一)市卫健委、市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成立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二)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控烟干预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监督指导和评估,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指导复核控烟干预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健局、文明办、市直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拟订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本辖区控烟干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同时按照项目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做细控烟干预各项工作。
附件: 1.龙岩市控烟干预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无烟政府机关标准和评分标准
3. 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4. 戒烟门诊标准
5. 控烟干预工作基本要求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